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5月13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话确认或邮件确认。
电话确认请拨打0471-3335207。
邮件确认:发送邮件至erniu_820@sina.com或19838219@qq.com,邮件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报考职位名称、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毕业院校、学历证书编号、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等。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内蒙古气象局××职位面试”。
二、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5月16日下午15:00前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到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机关办公楼117室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提供以下材料:
(一)考生须提供本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二)考生须提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公务员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三张(二寸)。
(三)考生须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四)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填写并加盖学校公章)、已有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三张(二寸)。
三、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2015年5月17日进行,上午0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08:3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报到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招待所
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入围分数线 |
应急与减灾处 综合管理主任科员以下 | 0901404002 | 李新妹 | 419123022910 | 113.5 |
赖诚 | 419136142703 | |||
吴桐 | 422123022913 | |||
乌海市气象局办公室科员 | 1001404204 | 陈悠然 | 343237682802 | 120.6 |
蒋洁 | 351251156224 | |||
张晓嘉 | 363234116218 | |||
巴彦淖尔市气象局 业务管理科员 | 1012404205 | 邵黎月 | 408242084730 | 85.7 |
李骞 | 434242012418 |
四、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 绩(无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体检当日上午07:30在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机关办公楼前集合,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地点。体检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验证后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前须空腹,不要喝水,抽血及做完B超后方可用早餐。
不得让他人代替体检,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规定报国家有关部门处理。
按计划录用人数与考察人数1:1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本人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如有变化,我们将及时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
(三)考生的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四)乘车路线:考生可乘坐公交52路、63路、67路、76路、80路、89路等到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下车,向东步行50米路北。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洋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0471-3335207 手机:13947080999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