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请于5月13日前将以下材料传真至我处(传真电话为010-59882110):
1、报名登记表1份(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
2、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大学专科以上每一学习阶段);
3、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不一致的,请提供离职证明)。
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
二、专业考试
1、时间:5月18日上午9:00。
2、地点:友谊宾馆友谊宫5号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
3、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30前报到,考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
三、面试
1、时间:5月18日下午14:00。
2、形式:结构化面试。
3、候考地点:友谊宾馆友谊宫5号会议室。
三、成绩计算方法
按照笔试成绩占50%、专业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1、每个职位按1: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我部将统一组织体检人选到国家公务员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我部承担,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我部将组成考察小组,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五、其他事项
1、请考生遵守考试时间,在5月18日8:30前到达友谊宾馆友谊宫5号会议室。考试当天全天封闭。面试前进行面试顺序抽签并签订保密承诺书,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考试信息。
2、考生参加考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1寸彩色照片2张(在背面用圆珠笔注明考生姓名)。
3、乘车路线:地铁4号线人民大学站西南出口(D口)向南400米。
4、考生专业考试、面试期间请自行安排食宿,费用自理。特别提醒考生在京期间注意安全。
联系人:杨锋
联系电话:010-59882111
文化部人事司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