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现将督察局考生体检、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安排
(一)请参加面试的全体考生(名单见附件1)于5月22日上午7时30分,到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门口集中参加体检。体检时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工作证,便于工作人员查验。
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城门内大街64号(乘坐42路、603路公交或102路电车在西四路口西下车,乘坐地铁4号线在西四站下车)。
(二)体检费用由我部承担。考生体检前须空腹,不要饮水;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过度劳累。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确认。
请全体考生于5月20日17时前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电话确认: 010-66558505、66558570、66557729(传真);电子邮件确认:邮箱地址:gwyzk@mail.mlr.gov.cn,邮件标题为“姓名+确认参加××单位××处(室)职位面试”,内容应当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和联系电话。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经进一步核实后,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考生于5月22日14至15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我部政务大厅内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 2.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为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3.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4.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5.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具体安排。
1.基本原则。面试人选按照与拟录用人选5:1的比例确定,我司按照面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各占50%的原则,计算面试考生综合成绩。如面试人选与拟录用人选比例低于3:1,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成绩,方可进入考察。
2.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于5月23日上午9时进行。参加面试的全体考生应于当日上午8:30前到达面试地点,截止8:50仍未到达,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地址及联系电话。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乘坐地铁4号线,从A口出站向右后方走约40米,路左即到,联系电话:010-83084152、83084372)。
三、其他
(一)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5月20日前电话告知我司,并传真提交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
(二)考察人选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参考体检结果,按照拟录用人选与考察人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工作将6月底前完成。
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自觉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面试,并保持手机畅通。
特此公告。
附件:1.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面试考生名单
2.考试报名登记表
国土资源部人事司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