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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国考面试】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考试录用参公人员3月28日进行面试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1年3月12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fyzxrsgz@163.com,并同时传真到010-83084804。
(二)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3月12日17时前传真至010-83084804并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fyzxrsgz@163.com(原件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3月15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在信封上注明“资格复审材料”,同时将以下材料扫描后打包发送至fyzxrsgz@163.com,电子邮件标题注明“XXX资格复审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六)2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背面注明姓名)。
(七)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4)复印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以上材料须清晰扫描,不具备扫描条件的也可拍照,每份文件以“姓名+文件名称”命名,统一放入“姓名+报考职位代码”的文件夹内,压缩后通过邮件发送。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在面试开始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回。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面试于2021年3月28日进行,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00前报到,进行资格复审和防疫有关信息核验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8:30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报到地点
司法部机关南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6号)。参考乘车路线: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站,特2路、特12路、44路朝阳门南站下。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将于面试结束后2日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七、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面试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及时了解掌握北京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自行安排好购票、进京、住宿等事项。考生报到时须出示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自备口罩,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健康宝“绿码”的考生可进入考点。凡经现场医护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
(二)如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出现变化,我们将相应调整面试时间等事项并及时告知考生。
(三)请考生严格遵守公务员考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如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坚决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四)面试工作开展期间,我们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沟通相关信息,请务必确保本人手机联络畅通。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83084804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3号北楼。收件人: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人事处)。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附件1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2021年考试录用参公管理人员面试人员名单.xls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
2021年3月3日
原文链接:http://bm.scs.gov.cn/pp/gkweb/core/web/ui/business/article/articledetail.html?ArticleId=8a81f323777b66b00177fcb64026016c&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f03930009&e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f480c00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