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2023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7月1日—7月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7月1日 综合类、卫生类
7月2日 教育类(县新城实验学校、县新城高级中学)
7月3日 教育类(县职业中专、乡镇幼儿园)
7月4日—5日 递补人员
三、资格审查地点
资格审查地点:莘县人力资源市场(莘县汽车站向东300米路南,温州商贸城对过)
四、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2023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打印件)。
2、《应聘2023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打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打印)。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或学校出具能够按学制时间取得学历的证明(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由学校教务部门开具所学专业情况证明,并须注明能够取得的学历。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4、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单色背景照片两张(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
6、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7、对限莘县户籍的岗位,需提供本人户口簿索引页、户主页、本人页,本人户口迁入时间需在2023年5月8日之前。
8、在职人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与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介绍信。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现在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介绍信。已与报名时所在的工作单位解约或辞职、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并做出书面说明。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及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格式见附件2)
9、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0、应聘教育类岗位的需提供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教师资格证认定通过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提供教师资格证认定部门出具的教师资格证认定通过证明,并签订容缺承诺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不予聘用。
11、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交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等退出现役证件。
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并将需要留存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整理、左上角订好。
五、其他事项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一致。凡提供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2、此次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公正、公平、顺利进行,请应聘人员按时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无故不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视为弃权。
3、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4、资格审查期间,所有考生务必及时关注莘县人民政府网、莘县人社公众号或莘县融媒APP,随时了解递补情况,不进行电话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资格审查、递补等事项的,责任自负。问题咨询请拨打《岗位汇总表》的咨询电话。
5、根据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6、《2023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可于7月1日—7月5日登陆莘县人社微信公众号打印,过期不再开放。请应聘人员及时打印,并妥善保存、以备后用。
附件:
1、2023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png
莘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
http://www.sdsx.gov.cn/ywdt/tzgg/202306/t20230629_43613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