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地矿局成立于1958年,现有职工1.4万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6000多人,各类大中型设备16000余台套。所属17个处级事业单位,分布在全省各市。主要从事地质矿产勘查、水文地质勘查、环境地质勘查、勘察施工、矿业开发等,是山东省地质工作的主力军。当前,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资源山东建设为主线,以“三个体系”建设为抓手,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聚焦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着力加强生态地矿、活力地矿、开放地矿、幸福地矿、平安地矿、法治地矿 “六个地矿”建设,努力实现地矿经济持续健康平稳发展,打造百年地矿。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2号)要求,结合地矿事业发展需要,面向全国普通高校招聘地勘类专业2016年应届(含择业期)毕业生147人。具体岗位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热爱地质事业,能够长期从事野外地质工作;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含择业期)毕业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省地矿局网站(http://www.sddkj.com)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自信息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
报名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主要包括:①身份证、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交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印章的求职简历、就业推荐表、学历成绩单等;择业期内毕业生提交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学位证书等。②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地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4张。
报名结束后,按实有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组织招聘。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时间和地点在山东省地矿局网站(http://www.sddkj.com)公布。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名单、面试地点和时间在山东省地矿局网站(http://www.sddkj.com)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以及岗位所具备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局招聘工作办公室汇总审核后,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局审核后,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该单位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省地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