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考生:
根据《潍坊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等相关规定,现将体检考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1、体检分组:
8月15日上午:综合类和卫生类全部考生61人,教育类15名男考生,教育类小学幼儿园数学岗位14人,共90人(具体见附件)。
8月16日上午:教育类其他岗位人员,共88人(具体见附件)。
2、考生按照体检分组,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丢失的需在8月14日前到昌邑市人社局或昌邑市教育局进行身份认定)、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带有近期照片的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分别于2015年8月15日和16日上午7:00到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报到,无故未到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对待。考生必须本人参加体检,冒名顶替者取消初录资格。
3、考生不得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参加体检,已携带的须在报到时装入信封,交给工作人员保管。不上缴通讯工具者,取消初录资格。考生家长不得陪同考生进入体检区域。
4、考生在工作人员组织下抽签确定体检分组及顺序,并领取号牌。体检期间,考生不得向医护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毕业院校等相关信息,违者取消初录资格。体检期间不准随意走动,不准大声喧哗。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不吃饭、不喝水)8-12小时。
6、体检费用300元,由应聘人员自理。
7、体检结果一般在第二日上午向考生反馈。如考生在体检第二日上午未接到事业单位招聘办的电话,则表明体检合格;接到电话的,则为不合格人员,需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需先将调档函交回人社局,待复检合格后再领取调档函。因此考生,在体检后不要远走,确保复检能够及时赶回。
8、昌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将于15日和16日,向参加体检的考生发放政审表和调档函,第二日未接到复检通知的人员方可进行政审和调档;经复检仍不合格的人员,则不需再进行后续的政审和调档工作。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需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主要采取填写政审表和查阅档案的形式。
1、政审表。考生应按照政审表填写说明,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到有关单位进行政审,有关单位政审后需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
2、调取档案。考生持调档函,到相应档案管理部门提取个人档案,档案必须由管档单位进行密封后方可转递。
考生需将政审表和个人档案于8月20日前送交昌邑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有特殊情况的经同意后可适当延期。
三、其他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按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附:1.体检名单2015.08.15.xls
2.体检名单2015.08.16.xls
昌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
20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