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提示:
报名时间:2014年6月17日8:30-6月19日17:00
查询、缴费时间:2014年6月17日14:30-6月20日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6月24日8:30-6月25日17:00
笔试时间:6月28日(星期六)
笔试内容: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
面试准考证领取:于2014年7月7日(8:30—17:30)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学校医师和护理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006]23号),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的通知》(菏人发[2007]39号)精神,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人员7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总数为70名。
1、职业教育中心3人;
2、初中教师4人;
3、小学教师52人;
4、幼儿园教师7人;
5、学校医师2人,护理2人。
具体招聘岗位和计划见附件。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考幼儿园教师的,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的,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的,须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定陶县职业教育中心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不要求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4年1月1日至1996年1月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5、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2011、2012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人员,含2012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6、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设置专项计划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是2013年12月底及以前服役期满退伍,或在校大学生入伍,退伍后复学须是2013年12月底及以前取得毕业证的,符合菏泽市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菏泽市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民政部门负责解释。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非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
7、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的同一单位。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已取得人事编制的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6月17日8:30-6月19日17:00
查询、缴费时间:2014年6月17日14:30-6月20日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6月24日8:30-6月25日17:00
报名网址:http://www.chinasyks.org.cn/(中国事业单位考试网)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中国事业单位考试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宽约150像素、高约210像素,必须能清晰反映本人面部五官特征,否则将无法审查)。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2)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准予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报名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者补充。审核后,考生需立即下载打印《定陶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必须立即打印,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报名结束后将无法打印)。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0.5个工作日(报名的最后一天,随报随审)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及时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缴费截止时间:2014年6月20日下午17:00。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考生在缴费后,应于2014年6月20日17:00前重新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考状态,发现审核状态和缴费状态标志不是“审核”和“已经缴费”的可与招聘办公室(电话:0530-2223693)联系。
(4)网上打印准考证。于2014年6月24日8:30至6月25日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打印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县招聘办公室联系(电话:0530-2223693)。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招聘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不能更改报考信息。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初中、小学和幼师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外),不填写具体报考单位,只填写报考学段和学科,例如,报考单位:初中教师,报考岗位:语文。招聘计划带“*”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岗位;招考计划带“☆”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岗位。
(2)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版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聘者应根据提示及时补充或更换信息再次提交审查。
(3)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报名结束后,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要求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原则上调剂到本单位语文、数学或英语岗位。招聘岗位计划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报考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请于2014年6月20日(8:30-17:00)到定陶县人社局招聘事业人员办公室,持本人身份证、打印的《定陶县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退还报名费。
(四)考务费收取参照公务员考务费收取标准每人每科40元,共8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后,须于2014年6月20日(8:30-17:00)到定陶县人社局招聘事业人员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聘人员可凭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出具有效期内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工作由定陶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共考两科: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每科满分100分,按教育理论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科目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教学理论相关知识及应用等;专业知识科目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学校医务人员笔试内容为医学卫生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
2、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为6月28日(星期六),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将在“中国·定陶”、定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定陶县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4、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7月3日至7月4日8:30-17:30 到定陶县教育局政工股(定陶县东丰路与青年路十字路口东北方向,联系电话0530—2216991)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审查时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定陶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与报名时上传照片须同一底版)。已婚考生须提交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情况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服务基层项目类别的相关证件和考核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面试或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5、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014年7月7日(8:30—17:30)凭本人身份证到定陶县教育局政工股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同时交纳面试考务费。收费标准参照鲁价费发[2006]85号文件执行,每人70元。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2、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采取全封闭形式,满分100分。参加说课的人员以抽签的形式抽取说课面试顺序和内容,准备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学校医师和护理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当场打分,全场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1、考试总成绩计算: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教育理论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根据折算出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通知将在“中国·定陶”、定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定陶县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五、体检
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人员名单一经公布,因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考核
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定陶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有关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
凡有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违法犯罪行为、参与邪教组织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菏泽市《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2007〕39号),在“中国·定陶”、定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定陶县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考初中、小学、幼师岗位的,考生根据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选择聘用岗位),报县人社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档案关系、毕业生派遣、工资、人员调动等相关手续。
八、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办理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享受规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定陶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领导和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在整个招聘工作中,将“中国·定陶”、定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定陶县教育信息网及时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十、其他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体检考核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以及面试通知、体检通知、选岗通知等,均在“中国·定陶”、定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定陶县教育信息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登陆指定网站查询。
本简章由定陶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0-2223693(县人社局) 0530-2216991(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530-2220491(县监察局)
定陶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