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总人数为10名,其中男性7名,女性3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招聘对象须具有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户口,专科以上学历(女性要求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文秘等相关专业),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热爱交通管理工作;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适应应聘岗位的需要;
4、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应聘条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4 日-7月 6日;
2、报名地点: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创业服务中心九楼组织部办公室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的方式进行报名,进行初审。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下材料到规定地点报名:(1)打印的《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报名登记表》(可登陆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leda.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2)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以及近期同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报名手续。
4、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用百分制,按50%计入总分)
笔试主要内容为基础理论及相关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采用百分制,按50%计入总分)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该岗位工作应具备的相关素质及能力。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政审、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政审、体检范围人员。考核政审、体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在县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聘用及待遇
1、经考核政审和体检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开发区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期间审查不合格、政审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每月1900元执行,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本《简章》,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资料,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自负。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39-8800086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