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凤林街道办事处拟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与数额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凤林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6名。
二、任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2.具有威海市本地户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男性(需现场协助执法),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70米以上;
5.大专及以上学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经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3年6月23日上午8:30-11:30,6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凤林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631—5921043。
3.报名办法
报名者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四、招聘方法
此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由评委现场打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以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考察和录用
凤林街道办事处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统一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凤林街道办事处会同法制局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了解,主要了解其道德品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确定的聘用人员,要自接到录取通知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聘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由凤林街道办事处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1年,试用期3个月,对试用期间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予以解聘。
六、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凤林街道办事处 二O一三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