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日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2013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高层次医学专业技术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方式
本次招聘计划共22名,其中县人民医院17名(儿科学、麻醉学、精神病学、心胸外科、呼吸内科、病理解剖学、内科学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2、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同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含201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生);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5月22日以后出生);无违法生育或违法收养子女(已婚人员须出具计生证明);4、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相同或相近;5、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6、在职、定向委培或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莒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按计划聘用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非应届在读研究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2日—24日;2、报名地点:莒县卫生局; 联系电话:0633-6206013,0633-6222764。3、个人报名:报名人员须提交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毕业学校相应证明材料)、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3张,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卫生局现场报名;4、报考人员需缴纳面试费70元,拟享受减免面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提供相关材料经确认后予以减免。
(二)资格初审
招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统一进行审查。对报名时间内未提交证明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合格的,现场填写《莒县201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医学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医学相关专业知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报考人员请于5月29日到县卫生局人事科领取面试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按报考单位分别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对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体检和考核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体检和考核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在莒县卫生局网站公示。对因弃权、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1、体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核。由县卫生局会同县人社局、县编办组成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同时,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六、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的,由县卫生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社局、县编办审核批准后,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简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医学人员报名表.doc
报名表填写须知.doc
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莒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莒县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