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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德政办发[2006]35号)文件规定,经乐陵市委、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形式、原则和标准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触犯法律,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撤消的;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现役军人,乐陵市在职在编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均在网上同步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5月5日9:00至5月16日17:00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 2013年5月6日9:00至5月17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5月6日9:00至5月18日12: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5月21日9:00至5月23日24: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招考单位资格初审,初审后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视为该职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二)报名事项
1、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乐陵人才信息网(http://www.sdllrc.com ),点击“2013年乐陵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初审: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集中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考务费80元。应聘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乐陵人才信息网(http://www.sdllrc.com ),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3年乐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5月21日9:00—11:30,14:00—17:00到乐陵市人才市场(政府广场南侧)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在办理减免考务费时,应出具以下材料:《2013年乐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应出具县(区)或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区)或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应出具省级共青团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相应核减或调整招聘计划数。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到乐陵市人才市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3年乐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从业资格证书等,乐陵市以外在职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以及学校出具的专业、学历、学位证明。上述证明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 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并均按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1.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内科学、外科学等医学综合知识以及卫生法律法规;其他事业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2013年5月24日9:00—11:30
2.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达不到1:3的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在网上公布。
(二)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
3、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4、面试考务费70元/人。
(三)成绩核算
考试结束后,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出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由高分到低分,报考公安机关事业单位的,按招聘职位人数1︰2比例确定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人员,其它事业单位按招聘职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并网上公示。
六、体能素质测评
公安机关事业单位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不合格,体能素质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在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七、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和应回避情况,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和发展潜力,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举报经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确定为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实行“六公开”,即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追究其责任;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说 明
(一) 取消或核减计划、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事宜、考核体检和公示等事宜均在乐陵人才信息网(http://www.sdllrc.com )发布。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乐陵人才信息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534-6226678 2110128
监督电话:0534-6268378 2110123
乐陵人才信息网(http://www.sdllrc.com)
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