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原则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2。
二、招聘计划和调剂情况(详见附件)
1、公安类专业:招聘计划为24人,报名审核合格2人。调剂计划为22人,调剂顺序如下:(1)法学20人;(2)其他专业24人(年龄小者优先)。
2、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应用技术、通讯工程专业:招聘计划3人,报名审核合格1人。调剂计划为2人,调剂情况:报考其他专业中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11人。
3、文秘、汉语言文学专业招聘计划为3人,报名审核合格5人;财务管理专业招聘计划为3人,报名审核合格4人。由于以上两个专业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不再对报考该专业的考生进行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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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陶县公安系统公开招聘事业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