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幼儿园教师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38分。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于9月2日至9月3日到政务服务中心(B座817、819房间)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专科生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属于国外留学学历或国内高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学历,须出具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证明。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