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5月13日17时前电话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电话:010-65293066。
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放弃面试的书面声明,最迟须在面试前3天告知;随意放弃面试的,将按有关规定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当天报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以供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3、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等材料。
4、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5年5月18日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20前报到,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报到地点:交通运输部机关大楼一层115房间。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供门卫查看。
专业科目考试方式:英语笔译和口试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地点:同面试时间、地点
请考生自备黑色或蓝色的钢笔或圆珠笔答题。
面试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 | 考生姓名 |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面试入围分数线 |
126111410916 | 陈菲 | 国际合作司亚太事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0401006201 | 132.5 |
102111431620 | 杨晓卿 | |||
148135022628 | 郑文君 | |||
168111380813 | 杨玉丹 | |||
125139026809 | 马腾 |
四、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5%
面试的考生将参加由我部统一组织的体检,时间初步定于5月19日上午。
五、注意事项
考生参加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特困生或低保人员(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本人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及体检费用由我部承担。特别提醒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安排好交通和食宿,注意安全。
联系电话:010-65293066
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