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临沂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2015年度平邑县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体检时间:8月5日。
二、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体检有关注意事项及要求:
1、8月5日(星期三)早晨5:30,平邑县进入体检范围的公务员到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平邑县东城新区明生路与银花路交汇路口向南200米路东)院内报到;统一乘车参加体检,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对待。
2、必须携带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
3、体检人员要遵守纪律,按体检程序和要求参加体检,不得向医生及工作人员泄露自己的姓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体检。
4、体检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工作,维护体检秩序。
5、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所带所有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统一发还。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
6、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7、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尿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饮食8-12小时(不能吃饭、喝水等)。
8、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9、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10、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费用自理。
11、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12、参加体检的人员需交纳体检费、交通费350元(自备零钱)。
另外:参加体检的人员下载并填写体检表内页和基本信息采集表(见附件,A4纸打印),体检表内页所贴照片必须与报名时照片为同一底版,以上两个表格体检时一并带来交体检工作人员。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