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联创世华 电话:0537-2886088、2376088、400-110-5311
2022年济宁汶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笔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一、考前防疫准备
1.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2.准备考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下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须在进入考场时提交给监考人员(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3.具有特殊情形的考生(详见“二、考生分类管理要求”),应准备符合要求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并于准考证打印完成后尽快向汶上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4.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监测,考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二、考生分类管理要求
(一)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有考前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考试:
1.考前14天内有国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
2.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已满14天但不满21天者;
3.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
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21天但不满28天者。
(二)考前14天内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除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外)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提供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入鲁后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单独考场考试。
(三)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考试。
(四)治愈出院满14天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痰或鼻咽拭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五)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
2.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3.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
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1天者;
5.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的。
三、考试当天有关要求
(一)正常参加考试: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方可参加考试。未携带的不得入场。
(二)具有特殊情形的考生(详见“二、考生分类管理要求”),还应携带符合要求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
(三)因考前防疫检查需要,请考生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以免影响考试。
(四)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进出考点以及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
(五)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将组织全体考生签订《考生健康承诺书》(考点提供,样式见附件),请考生提前了解健康承诺书内容,按要求如实签订。
四、其他事项
“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以“山东疾控”微信公众号最新发布的《山东疾控近期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为准。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济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来(返)济,以免耽误考试。
五、联系方式:
汶上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537-7218932
附件:2022年汶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笔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考点名称: | 考场号: | |||||
健康 申明 | 1.考前14天内是否有国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 2.是否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已满14天但不满21天? 5.是否属于治愈出院满14天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 |||||
6.是否考前14天内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 | ||||||
7.是否属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 8.考前14天内是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 | ||||||
考生 承诺 | 本人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已提供规定期限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因瞒报或虚假填报引起不良后果,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座位号 | 是否存在健康申明的情形?(填“是”或“否”。如“是”,请详细列明) | 考生承诺签字 | 座位号 | 是否存在健康申明的情形?(填“是”或“否”。如“是”,请详细列明) | 考生承诺签字 | |
01 | 16 | |||||
02 | 17 | |||||
03 | 18 | |||||
04 | 19 | |||||
05 | 20 | |||||
06 | 21 | |||||
07 | 22 | |||||
08 | 23 | |||||
09 | 24 | |||||
10 | 25 | |||||
11 | 26 | |||||
12 | 27 | |||||
13 | 28 | |||||
14 | 29 | |||||
15 | 30 | |||||
注:“健康申明”中1-5项为“是”的,考生须向考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申报,并携带规定的健康证明,在隔离考场考试;“健康申明”中第6项为“是”的,考生须向考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申报,并携带规定的健康证明,在相对独立的考场考试;“健康申明”中7-10项为“是”的,不得参加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