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烟台市芝罘区现面向社会补充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补充招聘计划共11人,具体见《岗位需求表》(附件4)。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适应临床工作需要。
(五)2015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报考人员报考年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六)所具有的学历、资格、执业、职称等证书,其所载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
(七)有工作单位的,需原单位同意报考。
(八)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前未能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职业资格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
三、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下载《个人情况登记表》(附件1),于2015年12月31日下午16:30前,发送到电子邮箱zfqrsjtpk@163.com(邮件格式为:姓名+报考岗位),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个别紧缺专业岗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报考比例。
2、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后,初审人员于2016年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携其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2日内提供。现场资格审查名单、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材料等,请于2016年1月4日在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frs.gov.cn)查询,期间如维护不能查询,请登录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查询。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不论在哪个环节,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招聘组织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报考人数不足30(含)人的岗位,可以直接组织面试。
(2)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基本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景模拟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以面试通知要求为准)。
(4)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5:5的比例测算得出,其中,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不足60分,不予聘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5)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在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frs.gov.cn)或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公布。
4、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各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的一方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报考人员弃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造成聘用人员空缺的,不再递补。
5、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frs.gov.cn)或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6、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视为弃权。受聘人员按规定试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本次考试相关信息以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zfrs.gov.cn)或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公布为准,本简章由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225558
监督电话:0535-6012333
附件:
1、《个人情况登记表》
2、《个人情况登记表》填写说明
3、《个人诚信承诺书》
4、《岗位需求表》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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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