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别考生资格复审放弃或者不合格,根据招聘简章的规定,对因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弃权产生的空缺,在该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现将资格审查放弃和不合格考生、递补考生情况公告如下:
一、放弃或者不合格人员、递补人员名单
放弃或者不合格人员名单:
201502018 201503012 201504025 201504023 201504009 201509002 201510002 201511001 201511004
递补人员名单:
201502001 201504008 201504007 201504016 201511003
二、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
2015年11月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城阳区卫生和计生局209室(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华城路3小区16号楼)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和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15年10月14日之前取得),2015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城阳区外报考的考生属在编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和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中,有工作年限限制的岗位,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明细。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查的,被委托人要出具相关材料,同时还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有关说明
(一)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二)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单。同时缴纳面试费70元/人。
联系电话:(0532) 87968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