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5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规定,现将2015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参加统一笔试类I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5年4月28日,应聘烟台市教育局、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的不参加统一笔试类I岗位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详见附件1)。
2015年4月29日,应聘烟台市直其他不参加统一笔试类I岗位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详见附件2)。
二、地点
4月28日,烟台市人才市场(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108号)负一楼招聘大厅(28日应到考生当天提交材料不全的,29日将指定材料送至烟台市人才市场三楼第一会议室咨询处)。
4月29日,烟台市人才市场(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108号)三楼第一会议室(29日应到考生当天提交材料不全的,30日将指定材料送至莱山区府后路2号烟台市人力资源市场附楼6层627室)。
三、程序
第一步: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按照指示牌上标明的位置,到相应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步:缴费。考生持经审查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材料到“收费处”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缴纳标准为40元)。收费工作人员在其报名登记表上盖章。
第三步:复核、领取考试准考证。缴完费的考生到“复核处”复核,复核的考生留下资格审查材料,领取考试准考证。
注意事项
(一)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招聘岗位对身高有要求的,须现场测量身高。
(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内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二日内提供。本人未在所报考岗位指定日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招聘简章》附件2《2015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第31条,除照片、《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须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均须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中空白的部分考生要填写完整,学习简历从中学开始填写。
(四)重点注意事项:
1.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需提交能够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采用《招聘简章》附件4《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式样)》。
2.海外留学人员“专业研究方向”的提交,须委托烟台市外事翻译中心,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
3.招聘岗位有外语、职业资格、职称等方面要求的,需提供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等级证书等证书。
五、其他
(一)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考试准考证。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考生领取《考试准考证》后,应核对《考试准考证》姓名、报考单位等信息,避免错领情况发生,同时仔细阅读考试须知,了解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及时登陆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考试时间、地点、方式等。
(三)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现场资格审查人数30人(含)以下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可直接组织面试。经研究确定直接组织面试的岗位,面试现场补交30元,与现场资格审查时缴纳的40元笔试考务费共同作为面试考务费使用(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缴纳标准为70元)。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聘简章》及《2015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办理。
咨询电话:0535-6905229。
附件1:《2015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参加统一笔试类I岗位4月28日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安排》点击下载
附件2:《2015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参加统一笔试类I岗位4月29日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安排》点击下载
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