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抓好雪宫街道辖区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经街道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危化品企业驻厂安环监督管理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主要职责
危险化学品企业驻厂安环监督管理员。主要职责是:受街道委托,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承担完成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年龄在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时间推算截止到2013年8月31日);
(三)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具有全日制化工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和三年及以上危险化学品行业从业经历,或具有全日制化工类大专学历,或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不限专业)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程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9月2日至9月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二)报名地点:雪宫街道办事处416房间 ,电话:7196026 、7198117、13953356387(徐洪义)、13864433422(王亮);
(三)报名手续: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从业经历证明(危险化学品行业从业经历证明,原件)。
(四)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进行统一笔试、面试,各占50%进行计分。考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参照相关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录用或录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者街道办事处予以坚决辞退;不按规定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对象。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录用:街道办事处组成由街道主要领导为组长由相关人员参加的录用审核小组,贯穿招聘全过程负责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录用的程序,录用后由街道办事处派驻到辖区相关企业,实习期满(三个月)经审核合格后与录用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审核不合格的予以劝退)并报请区安监局审核备案。
四、聘用管理
(一)受聘人员由街道统一管理,派驻到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担任驻厂安环监督管理员。
(二)工资、保险由街道办事处财政统一发放、缴纳,年工资待遇在45000元左右;工作服和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由区安监局配备。
雪宫街道办事处
二○一三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