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人才公告》有关要求,面试、考核工作已经结束,考核不合格1人(准考证号:2013030114,语文岗位),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公告有关要求,对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成绩依次递补,递补1人(准考证号:2013030115,语文岗位)。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30人(见附件1),请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务于2013年7月2日早7:30前在淄川实验中学(地址:淄川区松龄东路132号)集合,不准迟到,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标准实收(体检费380元/人,自带)。
参加体检的人员请注意:
(一)下载并填写《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故意隐瞒病史的后果自负。
(二)考生体检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同时上交《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5、检查完毕后,仔细核对体检检查项目,确认无漏项后,方可就餐。
咨询电话:0533-5282275
0533-5180349
附件1: [体检人员名单.xls]
2013年淄川区公开招聘急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