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沂水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公开考聘工作人员简章》的相关要求,按照“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考聘计划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考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考聘计划;计划考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考聘计划”的规定,核减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计划。现将核减的招聘岗位、计划公告如下:
序号 | 招聘岗位 | 计划数 | 专业要求 | 核 减 计划数 | 备注 |
1 | 工程管理岗位 | 2 | 土建施工类、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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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沂 水 县 审 计 局
二○一三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