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轻工业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济南,是山东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大力实施“学科领校”方略,积极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大力开展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在制浆造纸、酿造、皮革、陶瓷玻璃、轻工机械、食品饮料、农产品加工、精细化学品、资源环境、艺术设计等领域均已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学校有15个二级学院,58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涉及工、理、文、经、管、法等7个学科门类;现有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并有10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和1个艺术硕士授权领域,19个学科专业接受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有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9个省级重点学科,7个省部级技术研发中心,1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轻工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69名(中级63名,初级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13年7月底之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5、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7年5月13日以后出生),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2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轻工业学院网站(http://www.sp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pursc@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初级岗位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21日-27日;中级岗位报名时间为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5月31日。
报名材料包括:(1)山东轻工业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2)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供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5)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还应提交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一经学校初审,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
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在两个工作日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电子邮件给予回复。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应及时登陆个人邮箱,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的应聘者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学校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进行复审者视为弃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http://rsc.spu.edu.cn有关通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1、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提问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教学能力、表达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http://rsc.spu.edu.cn有关通知)。
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中级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教学能力、表达能力等;辅导员和教学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应聘岗位的专业基础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问题处理能力等。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http://rsc.spu.edu.cn有关通知)。
(四)考核体检
学校成立专门考核体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外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德、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由学校按规定统一组织,原则上在省级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来校报到后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赵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631062
邮箱:spursc@163.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轻工业学院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