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我院于2013年2月21日,对报考济南市法官培训中心档案员岗位的面试人选进行了书面资格审查,其中,笔试第一名考生高慧(笔试成绩72.5)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按照《招聘简章》中“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的规定,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第十名考生李娟(笔试成绩62分)进入面试范围。
特此公告。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