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聊城大学是山东省属综合性大学,坐落在有着“江北水城”美称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聊城市。学校始建于1974年,原名山东师范学院聊城分院,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改为聊城师范学院,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聊城大学。学校拥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和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教育硕士等专业学位培养资格。现设有32个学院(部)、78个本科专业,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拥有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2个山东省省级重点学科(研究基地)、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全日制在校生29000余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6名,均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身心健康;
3、应聘的应届毕业生要按时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本校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相关学院,初审合格后,再将报名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送交学院。
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9月20日截止。
报名材料:⑴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奖励证书、近五年主要科研成果、本硕博成绩单等;⑵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和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的中级岗位人员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采取以试讲、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授课能力、业务能力、科研能力、个人素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张榜公布。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考核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外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德、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来校报到后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引进博士待遇详见学校网站。
六、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 聊城大学人事处 邮编:252059
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0635—8239668 E-mail:tpk@lcu.edu.cn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聊城大学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