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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国家公务员面试群 23025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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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为做好广州海关2016年度公务员考录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生确认参加面试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1月22日前致电020-81103598或发送电邮到gzcklgz@customs.gov.cn进行面试确认,电邮中请注明:姓名、报考职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未确认的考生,经进一步核实后,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如申请放弃面试,须电话与我关联系,并提交放弃面试声明(参考模板详见附件1)。
二、关于邮寄相关材料
进入面试入围名单、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于近日备齐以下材料,于2016年1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到我关(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83号广州海关人事处;邮编:510623)。寄送的相关材料包括:
(一)应届毕业生(含延缓派遣毕业生)应提供如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
2.报名推荐表原件(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双面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提供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延缓派遣毕业生可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替代);
3.身份证、学生证(延缓派遣毕业生可不提供)、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5.延缓派遣毕业生还应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研究生学历另附本科学历、学位复印件,专升本的须附专科学历复印件);
6.报考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暂未取得证书的需附说明(须提供英语专业八级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在报到前提供);
7.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8.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复印件和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社会在职人员及待业人员应提供如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
2.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工作证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工作身份的材料,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参考模板详见附件2),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待业人员提供待业人员需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需加盖公章,参考模板详见附件3);
3.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5.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研究生学历另附本科学历、学位复印件,专升本的须附专科学历复印件);
6.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中:
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复印件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复印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7.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8.报考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及其他资格证明。
三、相关注意事项
(一)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通知要求寄送材料的相应原件,原件已寄出的可不提供。
(二)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调剂审核人员待确认后按要求寄送材料。
(四)考生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四、请广大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之我关,否则后果自负。
五、考生参加面试的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海关总署明确后,我们将另行通知。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注意安全。
七、请考生务必注意广州海关网站和中国海关网站发布的后续通知。
广州海关
201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