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指导:
根据五莲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9日以后出生)。
其中应聘市北经济开发区医院(日照市人民医院市北开发区分院)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职位的,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9日以后出生);应聘护理职位的,年龄应在28周岁以下(1986年11月9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以专科学历应聘护理职位的,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尚未注册的,需在有效期内。
应聘市北经济开发区医院(日照市人民医院市北开发区分院)的,须具有日照市户籍,在职人员需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否则不予录取;录用后,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可选派到日照市人民医院进行短期培训学习,培训期满后在市北经济开发区医院(日照市人民医院市北开发区分院)工作。
五莲县卫生计生系统内在编人员和人事代理人员不能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职位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23名,具体职位和要求详见附件《五莲县2015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职位》。
三、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8:30—11月10日17:00。
查询时间:2015年11月10日8:30—11月11日17:00。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写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二)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5年11月10日8:30—11月11日17:00。
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五莲县2015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五莲县2015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15年11月19日8:30—11月20日17: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本次招聘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四、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一科。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5年11月21日上午9:00—11:30。
(二)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报名网站另行通知)到五莲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五莲县2015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五莲县2015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市北经济开发区医院(日照市人民医院市北开发区分院)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报名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经现场资格审查后,如应聘市北经济开发区医院(日照市人民医院市北开发区分院)医学影像学职位、应聘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耳鼻喉学、麻醉学、眼视光学、药学、医学检验职位实际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的,该职位调剂到相应临床医学职位。
(三)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招聘计划少于3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招聘计划4人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经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最低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应聘各乡镇(街道)卫生院职位(护理学除外),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总成绩加10分;具有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总成绩加5分。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聘职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的,由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资格的,该职位从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五莲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对存在影响聘用问题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聘市北经济开发区医院除外)根据招聘计划,按成绩由高到低自主选择单位。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职称评聘参照本单位在编人员,按人事代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五莲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及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招聘单位未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内容辅导。
本《简章》由五莲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3-7965572
五莲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