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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要求,现将2020年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20年8月10日上午9:30-11:30
2.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0年8月5日9:00-8月10日10:00,期间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网址(http://www.huancui.gov.cn/),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2020年威海市环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内含诚信承诺书),并扫描二维码打印《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2)。
3.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提出以下要求。
(1)考生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详见附件1),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2)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摘口罩。
(3)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痰或咽拭子+粪便或肛拭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
(4)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生自考前14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按要求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扫描附件二维码)。
(6)属于以下特殊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
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②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8天者。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如有其他需要,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关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联系电话:0631-5310285 0631-5311256
二、资格审查、面试
(一)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拟定于2020年8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30。
2.审查地点:威海市第十中学(威海市环翠区四方路北山)。
3.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1)《2020年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内含诚信承诺书);(2)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中,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3)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以上证件须在2020年6月28日之前取得);(4)在职人员应聘的,除提交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外,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管理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6)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幼儿教师岗位B),除提交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外,还需提交《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4)和劳动合同,工作经历年限均截止2020年6月。
以上材料请提前按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现场归还。
4.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资格审查有出入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二)面试
1.时间
拟定于2020年8月21日
2.相关事宜
面试具体时间、要求及通知,请广大考生关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ncui.gov.cn/)。
(三)面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提出以下要求。
1.考生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附件1),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2.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摘口罩。
3.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痰或咽拭子+粪便或肛拭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
4.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生自考前14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按要求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扫附件二维码)。
6.属于以下特殊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
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②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8天者。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如有其他需要,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关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联系电话:0631-5310285 0631-5311256
附件1:关于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申领使用、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等有关问题的说明
附件2: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