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城市社区专职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根据《中共济南市委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和《济南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莱芜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60人,各街道需求人数详见《2022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工作、社区建设、社区治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品行端正,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夏季衣物无遮盖处无纹身(包括但不限于面部、脖颈、双肘及双膝以下部位);
4.具有莱芜区户籍(须在2022年9月5日以前取得);
5.具有全日制学历,全日制学历为专科及以上;
6.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5日以后出生);
7.莱芜区辖区内凤城街道、张家洼街道、高庄街道、鹏泉街道现有城市社区“两委”成员报考,男性报考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1年9月5日以后出生),女性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6年9月5日以后出生);
8.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
9.招聘设立加分因素。详见《2022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笔试加分政策》(附件2);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党籍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及其他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形式组织的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7)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考试流程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形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9:00--2022年9月7日17:00
查询时间:2022年9月5日11:00--2022年9月8日17:00
缴费时间:2022年9月5日11:00--2022年9月8日17:00
报名、查询、缴费网址: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
特别提醒: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
(二)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9月5日9:00至9月7日17:00登录报名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在考试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报考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3.网上报名填报申请加分项时,必须严格按照《2022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笔试加分政策》(附件2)要求填报,本人如实选择符合本人条件的最高加分项,所申请加分项务必属实,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资格审查时,若无法提供网上申报的加分证明材料或提交的加分证明材料与申报不一致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4.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9月5日11:00至2022年9月8日17:00。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初审结果。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录用后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骗取笔试加分等情形的,即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网上查询、缴费
考生报名成功后,应于2022年9月5日11:00至9月8日17:00登录报名平台进行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同查询)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城乡低保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报名成功后,无需缴费,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22年9月8日9:00至11:30到济南市蓝天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莱芜区花园北路莱芜世纪协和医院东北侧约40米,电话0531-76238297)办理免缴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缴费减免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五)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从事社区工作应具备的基本业务知识。
2.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9月19日9:00- 9月23日17:00,请及时登录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下载打印。
3.笔试时间:2022年9月24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和其他事项详见准考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4.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为原始笔试成绩与笔试加分之和,其中笔试加分以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申请加分项计算。
5.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各街道报名考试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并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规定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通过资格审查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与报名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须在2022年9月5日以前取得);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5)《2022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表》(附件3)1份;
(6)《2022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4)1份;
(7)申请加分证明材料,按照《2022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笔试加分政策》(附件2)要求提供。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上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沟通表达、岗位匹配等方面的素质能力。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统一组织,参加面试人员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当场公布。因考生人数较多分在多个面试室进行面试的,则采用“修正系数”办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具体计算方法说明如下:
面试成绩=考官评价成绩×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全部考生的考官评价成绩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全部考生的考官评价成绩平均分)。
(八)公布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最后名次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出现面试成绩也并列的,以笔试报名顺序(报名序号)先后确定。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九)考察、体检、公示
考察:考察工作由各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后名次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出现面试成绩也并列的,以笔试报名顺序(报名序号)先后确定。
体检:体检应在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以上办法依次递补。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规定参加体检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组织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公示: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不再递补。
四、人员待遇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济南市蓝天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年(城市社区现有“两委”成员考入除外)。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待遇按照《莱芜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报考者,取消录取资格,受聘后查实的,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济南市莱芜区委组织部、济南市莱芜区民政局负责全程纪律检查与监督工作。
监督电话:济南市莱芜区委组织部 0531-76114870
济南市莱芜区民政局 0531-76128606
七、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由济南市蓝天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全程组织。
2.因新冠肺炎疫情或其他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3.报考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如更换手机号码请及时致电济南市蓝天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咨询电话更新登记。
4.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上网查询。
咨询电话:0531-76238297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1:2022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计划表.docx
附件2:2022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笔试加分政策.docx
附件3:2022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4:2022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诚信承诺书.docx
济南市蓝天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9日
http://www.laiwu.gov.cn/art/2022/8/29/art_35262_47962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