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新泰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录简章》规定,对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统一确定为45分。
按照招录简章规定,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招录岗位和招录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录计划;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招录简章规定,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的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本招录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7月28日,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新泰市民政局六楼会议室(府前街1266号)
(三)资格审查要求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应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应由考生人员本人办理,未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提交的材料
1、《2023年度新泰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录报名登记表》(系统内打印);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纸面上);
3、笔试准考证;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并作出书面承诺书,承诺在招录简章规定的时间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交;
5、《报考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名,系统打印);
6、《2023年度新泰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录面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
7、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的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岗位代码)。
以下各类人员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交:
1、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式样见附件3,留原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2、辞职人员: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辞职、解聘或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属事业单位的,应有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同意的辞职、解聘证明材料;属企业的应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或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留学回国人员: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的,需提交书面承诺书,承诺在招录简章规定时间前取得并提交;
4、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所有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均须本人签字。
未尽事宜按招录简章及报考须知要求办理。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在招录工作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录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的,登录新泰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专栏-缴费入口,线上缴纳面试考务费,缴费标准为70元/人。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人员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缴费时间:2023年7月31日9:00-16:00
四、其他事项
1、取得面试资格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需要保持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通讯不畅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负。对无故不参加资格审查又不出具自愿放弃声明的,实行登记备案并列入失信名单。
2、考生应遵守审核现场有关规定。考生本人凭身份证与笔试准考证进入资格审查场地,其他无关人员禁止入内。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排队,禁止大声喧哗,不得在场地逗留。考生在招录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录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4、2023年度新泰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面试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培训,请广大考生注意辨识我市公开招录办公电话:0538-7221769。
1、2023年度新泰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录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xlsx
2、2023年度新泰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录面试资格审查表.xls
新泰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1日
http://www.xintai.gov.cn/art/2023/7/21/art_47996_103254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