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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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线
2015年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综合类A岗位确定为54分,医疗类B、药学类C、护理类F岗位确定为35分,教育类G岗位确定为45分。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
二、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且高于或等于招聘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最低分数(详见附件1)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
请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按照《简章》及《2015年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简章》附件2,以下简称“《应聘须知》”)规定,认真做好相关准备,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三、面试前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6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各岗位具体审查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2.资格审查地点:烟台市莱山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B区(考生18日当天提交材料不全的,19日将指定材料送至莱山区枫林路24号莱山区政府办公楼601室)。
地址及乘车线路: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25号。市内乘5、33、50、53、55、59、566、567路公交车到中信实业银行站点下车北行50米即是。
3.资格审查程序
第一步: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到相应“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步:缴费。资格审查的考生,持工作人员签字的资格审查材料到“收费处”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第三步:复核、领取面试通知书。缴完费的考生到持缴费收据和资格审查材料到“面试通知书发放处”复核,复核的考生签字领取面试通知书。
4.有关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2)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内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二日内提供。未在6月18日当天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
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应聘须知》第33条,除照片、《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须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均须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登记表》中空白的部分考生要填写完整,学习简历从小学开始填写。
(4)重点注意事项:
①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需提交能够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 (《简章》附件4)。
②招聘岗位有普通话、教师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证书等方面要求的,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等证书。
5.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3)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应仔细核对《面试通知书》姓名、报考单位等信息,避免错领情况发生。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简章》及《应聘须知》办理。
咨询电话:0535-6891572(综合类A、医疗类B、药学类C、护理类F),0535-6891675(教育类G)。
附件:1.2015年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最低分数
2.2015年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安排
中共烟台市莱山区委组织部
烟台市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