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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次共招聘459人,其中,高级岗位14人,中级岗位20人,初级岗位425人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日9:00--4日17:00
查询时间:2013年12月2日9:00--5日17:00
缴费时间:2013年12月2日9:00--5日17:00
打印笔试准考证:2013年12月12日上午9:00—12月13日17:00
笔试时间:2013年12月14日, 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初级岗位笔试根据岗位要求进行专业知识笔试;中、高级据岗位要求采取专业知识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或专业答辩等专业测试方式。
初级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威海市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要求48周岁以下指1964年12月2日以后出生,要求45周岁以下指1967年12月2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72年12月2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77年12月2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2年12月2日以后出生)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4年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名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报名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招聘岗位对医疗卫生机构有等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等级证明;招聘岗位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其执业资格证书等级、执业范围和执业地点等应符合岗位要求条件;对资格考试但尚未取得证书的人员,可凭成绩合格单参加报考;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3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续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中“支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日9:00--4日17:00;
查询时间:2013年12月2日9:00--5日17:00;
缴费时间:2013年12月2日9:00--5日17:00。
报名网站:威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hrsks.gov.cn)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报名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威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资格初审: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初审,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网上查询: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网上缴费: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办理缴费手续。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面试(专业测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威海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含《诚信承诺书》须经本人签字)。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初级岗位报名人员缴费后,于12月12日上午9:00—12月13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中、高级岗位另行公告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不须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网上初审后至网上缴费截止之日前,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见报考指南)到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威海市胶州路7号人力资源市场707房间)办理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初级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中、高级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研究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不得低于1:2。(若定向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则取消定向限制,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取得面试(专业测试)资格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威海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毕业生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定向、委培毕业生要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同时携带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取得面试(专业测试)资格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的有关要求请关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威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初级岗位笔试根据岗位要求进行专业知识笔试,各岗位笔试内容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13年12月14日, 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
中、高级岗位根据岗位要求采取专业知识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或专业答辩等专业测试方式,具体测试方法和时间另行公告。
初级岗位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予以公布。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人社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招聘计划为1-9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为10-19人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为20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1.5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二)面试
初级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取得面试资格人员请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并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地点和面试时间在面试通知单上注明。
初级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和中、高级岗位专业测试成绩不足70分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初级岗位按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中、高级岗位专业测试成绩为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初级岗位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人员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四、体检考核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人社部门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条件中的岗位等级不作为聘用依据,聘用人员需参加聘用单位统一组织的竞聘,按竞聘结果确定聘用等级。
六、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信息发布网站: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dwh.lss.gov.cn)
威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hrsks.gov.cn)
报名、表格打印及技术支持网站:威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hrsks.gov.cn)
附件:威海市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相关单位联系电话: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19082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5226025
威海市卫生局 5300009
威海市立医院 5287512
威海市文登中心医院 8476020
威海市妇幼保健院 5271215
威海市中医院 5303113
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 5960196
威海市胸科医院(威海市传染病医院)5298811
威海市市级机关卫生所 5205511
威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300059
威海市健康促进中心 5300059
威海市中心血站 5300127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