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对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现根据报名资格审核及实际缴费人数情况,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进行调整,公告如下:
1、取消道桥工程岗位,减少招聘计划数1名;
2、核减港口建设管理岗位,减少招聘计划数1名;
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增加金融管理、化工管理(危化品管理)岗位招聘计划数各1名。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