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第64号令《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及2013年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要求,现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城市协管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本市户籍,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大学本科城市管理相关专业,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户外城市管理工作岗位,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3)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一户两代、夫妻双方失业人员;
(4)城镇特困家庭失业人员中的现役军人配偶、烈属及其子女、县及县以上劳动模范;
(5)特困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6)其他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1、公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网上下载填写《日照市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所需资料及要求:
(1)《日照市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2)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5)《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的拟应聘人员首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全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6)就业困难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持《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明;特困职工家庭提供特困职工家庭证明;零就业家庭提供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证明;农村零转移家庭提供社区和所在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证明)。
报名时间:2013年9月17日—9月30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烟台路201号日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市政府东侧原市行政审批中心二楼)
2、考试考核。根据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和就业援助对象报名情况,组织进行面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择优录用。
3、聘用期限及待遇。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 就业手续,工资待遇等按照《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第64号令)规定执行。
四、咨询电话
8717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