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陵县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的有关规定,对112名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定于8月12日。
二、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参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年招考公务员和从在基层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考察体检工作的实施意见》(德人社[2010]80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个人负担。体检费用:每人300元。
四、有关要求
参加体检考生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检费用和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1张,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集合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无故不到而又不提前告知者,视作自愿放弃,后果自负。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到达指定地点后关闭手机。
2、工作人员清点人员,核对考生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3、发放已注明编号的体检表(体检编号作为考生体检的唯一标识,请考生牢记),将照片贴在体检表相应位置(不得在体检表填写个人姓名等信息,或做任何标记),然后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
4、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严禁向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透露姓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否则,视为作弊,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待身体条件允许时,再补做该项检查,在此期间,保留资格,暂缓聘用。
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