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我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应聘烟台市直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其中,符合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的毕业生无论报考定向还是非定向招聘岗位均不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 驻我市部队现役军官随军家属,随迁后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迁入户口所在地(指县市区)的市直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2分。所有拥有两个以上加分项目的人员均不累计加分,只按分值高的项目加分。现将报考2012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的加分考生(详情请见附表)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535-6789730反映。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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