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省、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安排,现将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13年在蒙阴县报名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具体包括:
1、参加2013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
2、已取得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省考)合格证(在规定有效期内),并全省2013年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员。
二、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申报时间为2014年4月7日-18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站(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其中,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国考)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它申请人(省考)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并填写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应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6)《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8)近期一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一张(背面用圆珠笔写清县区、学段学科、姓名)。
特别注明:
①国考和省考的“考试合格证明” 原件有部分考生未取,交材料时领取即可。
②体检表在县教体局,交材料时领取(我县今年考生体检全部合格);
③《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填好后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其户籍所在地镇政府盖章;
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网上填好后,双面打印两份;
⑤“近期一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是贴资格证用,必须清楚、正规。
3、材料审查:
申请人务必于2014年4月21日-22日(过期不候),将上述材料提交到蒙阴县教体局教师教育教研室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装入统一印制的档案袋内,提交市教育局。
请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操作,如有需临时调整的事项,将在临沂市教育局网站和蒙阴教育信息网上公布,一律不电话通知,未能按通知要求完成相关认定工作的,责任自负。
附件1: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点击下载)
附件2:临沂市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点击下载)
蒙阴县教育体育局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