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国家能源局补充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见附件1)于2016年5月16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nea2016@126.com。
2.邮件标题:×××确认参加国家能源局××司××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5月16日17时前传真至010-66037578或发送扫描件至nea2016@126.com。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国家公务员局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安排
(一)英语口语测试
参加人员:报考国际合作司职位的考生。
考试时间:2016年5月19日(星期四)上午9:00。请考生务必于19日上午8:30之前到达考试地点,逾期未到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地点:中国职工之家A座4层第27会议室。
(二)专业笔试
参加人员:报考发展规划司、煤炭司、国际合作司职位的考生。
考试时间:2016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2:30。请考生务必于19日下午2:00之前到达考试地点,逾期未到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地点:中国职工之家A座4层第23会议室
(三)面试
参加人员: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
面试时间:2016年5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请考生于当日上午8:00到面试地点报到。截至当日上午8:30没有签到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面试地点:中国职工之家A座4层第23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
请报考发展规划司、煤炭司、国际合作司职位的考生在5月19日下午参加专业笔试时,报考能源节约与科技装备司职位的考生在5月20日上午参加面试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等材料。
2、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3、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和考察拟于6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1、国际合作司职位
综合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英语口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2)×15%。
2、其他职位
综合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专业笔试成绩×15%。
五、注意事项
1、请考生在参加英语口语测试、专业笔试、面试时,携带本人身份证。
2、中国职工之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路1号。(乘车路线:公交1路、52路、728路到工会大楼下车,或乘坐地铁1号线到南礼士路站下车D1口出,西行约200米即到。)
3、考生面试期间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安排好交通和食宿,并注意安全。
联系方式:010-63416320(电话)
010-66037578(传真)
国家能源局人事司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