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
考生报到、资格确认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
1.考生参加面试确认书;
2.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已获得专科学历的毕业证或已获得本科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5.考生报名登记表(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6.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报考职位规定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并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二、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5年5月17日至5月20日间进行,每日上午9时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时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确认时间:面试前一天下午16时,具体安排见附件(如下)。
面试、资格审查确认报到地点及乘车路线:乌鲁木齐铁路局党校,从火车站乘坐BRT1号线到二宫站下车,过北京路,沿卫星路向西约400米即到。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65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招录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体能测试人选。招录机关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精神,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医院操作) 要求及操作程序组织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组织实施体能测试。
政审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实行等额考察。考察中,招录机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当场签订承诺书,承诺被铁路公安机关录用后,不得转投其他单位,并确保在本职位上工作满5年以上。如有违约,将上报备案。
(二)考生面试和体检、体能测试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
(三)请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考生及时将变动情况电话告知招录单位,并保持联系手机或电话畅通。同时注意查看本人报名时登记的电子邮箱,及时收取并回复邮件。
(四)有关招录的未尽事项请登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www.mohrss.gov.cn)、国家公务员局(www.scs.gov.cn)网站进行查阅。
联系电话:0991-7922518
附件:《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2015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上报)》
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