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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人,五险一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东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兹委托东营市新世纪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至1999年6月30日期间出生),性别不限;
(三)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标准,善于沟通交流,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全日制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够熟练运用电脑及常用办公软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人员数量及岗位名称
招聘数量:15人。
岗位名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辅助岗位。
工作内容: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需要统一安排。
三、报名及缴费程序
(一)报名
报名工作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不接受资料邮递、面呈等其他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8日—7月23日17:3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报名资料初审后将从网站和公众号进行公示,不再电话通知,资料初审者,缴纳报名费,标准为50元/人)
报名邮箱: xsjlwzp@163.com
报名资料:报名表、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扫描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表格,将上述资料压缩打包后发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手机号码。
(二)缴费
初审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汇款缴费(开户行:东营银行西城支行;账号:621004666600115999;户名:韩坤宏)。
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组织方式
(一)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按百分制计算,考试内容主要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
为保证招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者,网站和公众号进行公示,并缴纳面试教务费,标准为70元/人,缴费方式同笔试一样)
若报名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3倍时,不再组织笔试,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自我认知能力、逻辑分析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以及实际工作经验。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东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东营市新世纪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受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有关待遇
招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工资标准执行,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0546-825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