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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武城县公安局招考事业编制递补人员体能测评工作的通知
根据《武城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报考县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职位的递补考生,需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为做好体能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
2017年8月2日(星期三)上午8:00。
二、报到地点
齐鲁学院
三、携带材料
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
四、进入测评范围人员
递补人员。
五、测评内容
体能测评工作遵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标准见附件1)。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女纵跳摸高,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公安工作的需要,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六、有关要求
(一)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将当场予以处理,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二)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三)测评地点实行全封闭管理,所有人员关闭并上交通讯工具、电子储存记忆录放等设备,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四)如遇恶劣天气,确需推迟体能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附:
1、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2、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安类递补人员体测名单.xls
武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
附件1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一)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组
项 目 | 标 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X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