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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进行中 2019年山东艺术学院招聘13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艺术学院建校于1958年,坐落在名泉簇拥的历史文化名城济南,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高校,具有艺术学门类下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为山东省2017—2023年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现有文东和长清两个校区,占地1000余亩,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人。现有31个本科专业、50个专业方向,6个专科专业,其中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绘画、公共事业管理、艺术设计),6个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绘画、公共事业管理、艺术设计、表演、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2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群、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群);有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美术学科自主成才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有1个“山东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学科(音乐与舞蹈学),3个山东省重点学科(音乐学、美术学、戏剧戏曲学,其中音乐学为山东省特色重点学科),8个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音乐学、美术学、中国画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舞蹈学、戏曲学、广播电视艺术学);有19门山东省级精品课程,4个山东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5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山东省级教学成果奖;有4个省级研究、培养基地(音乐文化研究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山东秧歌”山东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齐鲁传统音乐传承研究基地)。音乐学、民族音乐学先后被山东省批准设立泰山学者岗位。建校60年以来,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发挥人才培养、知识传承、社会服务、文化引领方面的作用,为山东和全国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5.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30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3年1月30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应遵守国家公开招聘回避的相关规定,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1月30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艺术学院网站(www.sdca.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将网上报名材料压缩后以“岗位名称+姓名+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为主题发送至shanyirsc@163.com报名电子信箱。网上报名后,报名人员在现场确认日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材料包括:(1)《山东艺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个人简历、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电子版;(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须在简章发布之日前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3)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需提供体现其研究方向的毕业论文(网上报名时暂提供封面、摘要、目录页)、论文等;(4)符合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5)体现应聘人员科研、艺术实践与创作成果的证明材料;(6)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所有材料提供影印件或扫描件。
现场确认材料包括:(1)网上报名时提交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现场确认时间为报名时间内的最后两个工作日(2019年2月11日—2019年2月12日),地点为山东艺术学院文东校区办公楼312室(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91号艺术剧场楼)。现场确认时,报名材料原件经核实后退回本人,复印件留存。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招聘,经批准,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中级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山东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内容根据不同专业要求,采取试讲、答辩、科研(技能)测试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课堂驾驭和科研技能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中级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学校将根据需要,采取在考察对象的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走访调查、信函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按规定组织,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主管部门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总量控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老师、于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423606,0531-86522228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山东艺术学院
2019年1月30日